-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桦南紫苏为唇形科一年生草本植物紫苏有特殊芳香味株高60~150厘米茎呈四棱形、直立、紫色或绿色;叶片呈宽卵形或圆卵形、单叶对生先端突尖或渐尖边缘有粗圆锯齿;紫苏籽细小、为咖啡色、千粒重18~19克籽可榨油。
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桦南县境内无大型工矿企业土壤、空气、水源等无污染大气、水体、土壤、草原、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均保持着良好的无污染状态可谓山清水秀土净田洁的优良生态环境。(1)气候资源情况:桦南县地处中高纬度冬夏受极地大陆气团及副热带海洋气团交错影响大陆气候显著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8℃无霜期12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550毫米≥10℃积温为2500℃年平均日照时数2342小时尤其是6—8月日照时间平均每日可达1215小时夏季夜间不低于10℃白天不高于30℃正好能满足紫苏生长最佳温度。这种多光照、强辐射雨热同季的气候优势有利于紫苏营养成分的积累。(2)地形地貌情况:桦南县地形由东向西北逐渐倾斜东部山脉纵横地势较高:中部丘陵漫岗绵延起伏;西南部低缓平原洼地交错。这种丘陵漫岗耕地利于阳光的辐射和涝时积水的排出适宜紫苏的生长。(3)水资源情况:桦南县水资源比较丰富境内河流纵横泡沼密布、河网纵横有倭肯河、七虎力河、八虎力河等河流总长度504公里河网密度为011公里/平方公里年均流量62亿立方米;有塘坝16座可控制水量12亿立方米占地表径流的428%(按80%保证率);有向阳山水库、共和水库等大中型水库7座。水源无污染、水质好利于紫苏生产期灌溉。(4)土地资源情况:在县辖面积的44156平方公里土地中耕地34249万亩其中旱田28249万亩水田60万亩。土壤共七个土类:暗棕土、白浆土、黑土、草甸土、泥炭土、水稻土和沼泽土。在全县耕地中在全县耕地中白浆土约占315%主要分布我县东部、北部低山丘陵延长地带和中部丘陵漫岗区的坡地上;黑土约占345%主要分布在我县中部丘陵漫岗区和西部、西南部平原区地势较高的漫岗下部;暗棕土约占71%主要分布在我县东部、北部低山丘陵区这几种类型的土壤适合紫苏的生产并利于有机质的沉淀与积累。
地域范围
桦南紫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东经129°55′~131°16′北纬45°51′~46°31′之间所辖桦南镇、土龙山镇、孟家岗镇、石头河子镇、闫家镇、驼腰子镇、梨树乡、大八浪乡、金沙乡、明义乡192个行政村。地域保护范围面积13333公顷紫苏种植面积8000公顷年产紫苏叶4000吨、紫苏籽12000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产品特性:紫苏为唇形科一年生草本植物紫苏有特殊芳香味株高60150厘米茎四棱形、直立、紫色或绿色;叶片宽卵形或圆卵形、单叶对生先端突尖或渐尖边缘有粗圆锯齿;紫苏籽细小、咖啡色、千粒重1819克籽可榨油。(2)外在感官特征:桦南紫苏叶呈卵圆形。叶片呈绿色或紫色卵圆形皱缩卷曲质厚有芳香气味味微辛;桦南紫苏籽呈卵圆形或类球形表面咖啡色基部稍尖直径约113mm果皮薄而脆易压碎油性较大嚼之有油腻感味辛温。(3)内在品质指标:桦南紫苏叶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它具有低糖、高纤维、富含不饱和脂肪酸以及微量元素等特性。在紫苏嫩叶中每100克含钾大于260毫克钙大于650毫克镁大于280毫克铁大于5毫克每千克锌大于8毫克还原糖大于03%粗蛋白大于3%粗纤维大于2%粗脂肪小于2%;桦南紫苏籽含有17种氨基酸总量大于18%其中谷氨酸大于3%精氨酸大于2%赖氨酸大于1%粗蛋白大于20%粗脂肪大于40%粗纤维大于10%每百克紫苏籽含维生素E大于2毫克维生素B2大于02毫克。亚油酸占总脂肪酸含量大于17%亚麻酸大于55%、油酸大于13%、硬脂酸大于2%棕榈酸大于7%。(4)安全要求:桦南县紫苏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执行产地严格执行NY/T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农药使用严格执行NY/T3932013标准肥料使用严格执行NY/T3942013标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桦南紫苏产品符合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正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选择丘陵漫岗向阳坡度在517度以白浆土、暗棕土、黑土为主的排水良好的自然地块。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2、品种选择:登记保护区域范围内选择品种时应选择适合当地的、抗逆性强品质好产量高的品种种植。3、生产控制:登记产品在保护区域内公顷播种量4公斤公顷施复合肥100公斤农药使用严格按照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坚持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模式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投入品管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销售。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41、产品收获:以收获紫苏叶为主紫苏籽为辐的紫苏长至8对真叶、苗高约45厘米时进行人工采摘从植株下部嫩叶逐步向上叶片基部宽度5厘米以上且不带有硬枝采收时应避免高温及雨天以晴天上午610点钟采收为宜亩可采摘叶250公斤;以收获紫苏籽为主的收获时间在9月中旬紫苏穗变黄叶色蜡黄即可进行机械收割亩可紫苏籽100公斤。42、产后处理:采摘后新鲜的紫苏叶由当地的紫苏食品加工企业收购企业按叶片的大少标准分级处理保鲜;收获后的紫苏籽粒要单运、单储、确保不混杂并做好生产收获记录。
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等级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桦南紫苏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3、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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